工作職掌
- 一、擬定校內各項體育規章及執行年度中心工作計畫。
- 二、編選體育課教材與進度及訂定各項技能測驗量表。
- 三、擬定各項運動競賽辦法與舉辦各項體育活動競賽。
- 四、選拔及訓練各項運動代表隊,並參加校外運動競賽。
- 五、運動場館的使用分配與管理及器材的安全檢查與維護。
- 六、定期召開體育教學研究會及編列體育事務經費預算。
體育教學
實施正常化體育教學,使學生能有好的體能,健康而有活力。
- (一) 目前各年級依原班學生施行正常體育教學課程。
- (二) 編訂體育教學進度,提供各種運動項目內容,使學生多方面接觸,培養不同運動種類的能力,再從中選擇作為自我從事終身運動的基礎。
- (三) 配合九年一貫課程,對國中部學生施以樂趣化、生活化之教學活動,培養運動興趣,學習帶得走的能力。
- (四) 配合教育部學生體適能計畫,每學期檢測學生體適能,作為教師上課及學生加強能力的參考。
- (五) 為患有特殊疾病及身心障礙不宜參加正常體育課程之學生,設置體育特別班,施以適當活動並提供活動建議,輔導其早日恢復健康。
體育活動
編排各種體育競賽活動,藉以驗收體育教學成果,帶動學生熱愛運動的興趣,增進班級團隊合作精神。
- (一) 定期舉辦校內各項運動競賽,每學年計有田徑比賽、游泳比賽、球類比賽、拔河比賽及校園迷你馬拉松比賽等,均鼓勵學生自願報名參加。
- (二) 各項球類比賽均由體育運動組排定賽程及比賽時間,並由各項校隊擔任裁判工作,一方面學習辦理比賽能力,一方面磨練裁判經驗。
- (三) 組訓各項運動代表隊,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。
- 籃球、排球隊:參加台北市師生盃、中學聯賽。
- 桌球、羽球、網球隊:參加台北市師生盃、全中運。
- 田徑、游泳隊:參加台北市市中運、全中運。
體育設施
體育設施充裕,提供良好的運動環境,使得學生想運動就有場地可以活動,各項場館硬體設施也將陸續改善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