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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管理要點

  • 一、為維護實驗室之安全及實驗室設備、器具及材料之管理,特訂定本要點。
  • 二、實驗室由指導老師、學生共同維護,未經許可或無教師指導,不得擅自進入;

    當有持續性之實驗須於下課時間繼續進行時,指導老師仍須在旁指導,並維護學生安全。

  • 三、進入實驗室應按所編組別、 座號就位,並保持肅靜,不得喧嘩、嘻戲或飲食。
  • 四、在實驗室內應服從教師指導,嚴守管理要點,不得擅自離開崗位。
  • 五、在實驗室內必須穿著學校規定實驗衣,必要時應配帶安全眼鏡,以增進安全。
  • 六、實驗前應詳細聆聽指導教師講解實驗內容、所需器具、材料、操作程序及方法等。
  • 七、實驗所需器具、材料應由指導老師指定學生依規定辦理借用手續,並負責監督。
  • 八、學生領用材料以適量適用,用完再領為原則。若未用完,應交指導老師回收,不得擅自攜出實驗室。
  • 九、學生所使用之設備、器具,應於實驗前先詳點數量與檢視其堪用性,若有缺損,立即向指導教師報告處理。
  • 十、使用電源,應先檢查插座、插頭規格及是否固定,並慎防觸電及用電過載。
  • 十一、實驗室中之廢料,應投入指定容器,不可隨意棄置,並於當日清理,以維持實驗室之整潔。
  • 十二、實驗室中故意破壞設備、器具者,應負賠償責任。
  • 十三、實驗進行時,學生應絕對按照操作步驟、方法進行,不可隨意更改;若遇到異常狀況或意外事故時,應立即停止操作並迅速報告指導教師處理。
  • 十四、實驗完畢應將領用設備、器具清洗擦淨,清點數量並由指導教師檢視後放回原處。
  • 十五、離開實驗室前應打掃清潔,並關閉所有的電源、水源、火源、關妥門窗後,請指導教師檢查方得離開。